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芳香保健师赛项竞赛规程

发布时间:2023-08-26 12:10| 文章来源: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| 浏览次数:2196

一、竞赛目的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、技能报国之路,结合全国芳香保健师职业领域发展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为全国芳香保健行业培养和选拔更多素质过硬、技艺精湛的高水平领军型人才。

二、竞赛职业描述

芳香保健师是使用天然植物精油和其他芳香植物材料,通过香熏、水疗、按摩等多种方法,为宾客进行身心保健的人员。

在竞赛中对选手的理论要求主要包括:职业道德、礼仪常识、精油的基础知识、常用用品用具、卫生消毒常识、现代医学的基础知识、中医学基础知识、精油按摩的基础知识、法律法规、心理学等相关知识。

在竞赛中对选手的技能要求主要包括:操作前准备、精油的选择与调配、精油刮痧、精油按摩操作流程、操作后整理。在评价方式上借鉴国家技能大赛其他项目评判体系,综合竞赛选手基本功及各项技能,为国家选定、评价人才,为选手的学习方向做出引导。

参考用书:

1.《芳香保健师》(高级),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,2013,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;

2.《芳香保健师》(基础知识),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,2009,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。

3.《芳香保健师国家职业标准》(2023版)。

三、竞赛内容、要求及命题方式

本赛项技术文件主要依照《芳香保健师》(高级)和《芳香保健师国家职业标准》(2023版)制定。竞赛内容以芳香保健师专业理论知识和高级技能为基础,结合临床实际,适当增加相关理论和技能有关内容。

(一)竞赛内容

各省参赛选手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《芳香保健师》(高级)和《芳香保健师国家职业标准》(2023版)的技能要求进行赛前准备,竞赛包括专业理论知识、技能操作2个环节,每位选手以2个环节比赛的总成绩排名。

1.专业理论知识

理论知识比赛采用纸笔作答形式,闭卷考试,题型均为客观题,选择题和判断题,每题分值为1分,其中单项选择题80题,判断题20题,共100道试题,考试时长为60分钟,占比赛总成绩的20%。

2.技能操作

技能比赛采用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《芳香保健师》(高级)、《芳香保健师国家职业标准》(2023版)的技能要求,分为A、B两套试题,满分100分,比赛时间为30分钟,占比赛总成绩的80%。竞赛时,由每组选手代表随机抽取A题或B题进行答题或操作。其中技能竞赛项目,要求参赛选手完成以下两项任务。

A题:

①食欲不振复方油的精油选择与调配

②食欲不振精油按摩

③下肢前、外、内侧部精油刮痧

B题:

①腰痛复方油的精油选择与调配

②腰痛精油按摩

③下肢后侧部精油刮痧

(二)竞赛要求

1.每位选手对组委会指定的对象进行按摩手法操作。

2.每位选手在长:190cm,宽:70cm,高:70cm统一规格保健治疗床位上进行按摩手法操作。

3.芳香保健师高级工职业技能内容: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《芳香保健师》(高级)、《芳香保健师国家职业标准》(2023版)要求。

4.参赛选手自备服装:白色,具有中医保健特点,大方得体,便于操作,不带有任何具有代表队标志、名称,否则视作违纪。

5.参赛选手不得佩戴戒指、手镯等首饰;不得携带任何手表、手机等计时工具。一经发现,按违纪处理。

四、评判标准

(一)评分项目及权重

职业技能竞赛由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组成,满分各为100分。其中,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总分的20%权重;技能操作成绩占总分的80%权重。

(三)评分方式与流程

竞赛包括专业理论知识、技能操作两个环节。

1.专业理论知识,采用纸笔考试形式,参赛个人需参加统一组织命题的闭卷考试,考试时长为60分钟。

2.技能操作,选手做好准备,在裁判小组长的指令下开始竞赛,裁判小组根据选手准备情况、手法熟练度和规范性、腧穴的准确性、操作步骤的完整性、时间安排是否恰当及操作后工作等情况,依据客观评分方法和标准,判定得分。

三名裁判为一组,各自单独评分,为保证评判的严肃与公正,评判时必须依据相关标准来判断每个方面的结果。

(四)统分方法

首先由各组裁判进行复核后由录分员录入电脑,再将选手得分打印交由裁判长审核后签字确认,所有签字后的分数在系统中进行“锁定”。

(五)成绩评判流程

1.评判流程

赛前评判培训—现场评判记录—交接记录。

2.评判的方法

(1)现场评分

现场评判依据现场评分表,对参赛队的操作规范、现场表现等进行评分。评分结果由裁判员、裁判长签字确定。

(2)过程评分

根据参赛选手在分步操作过程中的规范性、合理性以及完成情况等,现场裁判依据评分标准给分。

(3)抽检复核

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,执委会对赛项总成绩进行抽检复核;错误率超过5%的,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,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。

五、竞赛实施

(一)比赛时间安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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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裁判人员要求

1.裁判员应服从裁判长的管理,裁判员的工作由裁判长根据每日比赛的进程指派决定。

2.裁判员的工作分为现场执裁、安全管理、测量评判和评价评判等。工作分小组轮换开展。评价评分前应由裁判长统一评判标准。

3.裁判员在比赛期间不得使用手机、照相机、录像机等设备,执裁过程中不得和场外人员交流。

4.现场执裁的裁判员负责检查选手携带的物品。违规物品一律清出赛场。比赛结束后裁判员要命令选手停止一切操作。监督选手撤离竞赛工位。

5.比赛中裁判员不得主动进入工位接近选手,除非选手举手示意需要裁判员解决比赛中出现的问题,或者是需要裁判员对选手的安全问题进行干预。

6.除现场裁判,其他裁判人员在没有具体工作任务时,可在裁判人员工作区,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可进入选手操作区。

(三)选手要求

1.选手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竞赛内容。

2.选手必须正确进行按摩操作,以避免人身伤害。

3.选手禁止将移动电话带入比赛工位,禁止比赛时使用手机、照相机、录像机等设备,禁止携带和使用自带的任何存储设备。

4.比赛日内选手比赛用品以及赛场提供的物品、资料一律不准带离比赛工位。

5.比赛时,除裁判长和现场裁判外任何人员不得主动接近选手及其工作区域,选手有问题只能向裁判长和现场裁判反映。

6.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只允许在自己的工位内工作,不准离开比赛工位,如果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工位,必须通知现场裁判,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。

7.参赛选手只允许使用自己工位上的用品用具,经裁判长同意才可向他人借用。

8.在竞赛过程中如发现问题,选手应立即向现场裁判反映。

9.比赛结束铃声响起后,选手应立即停止工作。未经裁判长允许,选手不得延长比赛时间。

10.评分期间,选手按裁判人员的指令要求操作,不允许更改、调整比赛内容及相关程序。

(四)工作人员要求

1.工作人员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不得主动接触裁判员和选手。

2.工作人员按照要求,在规定位置就坐,进行自己的工作或者等待工作安排,不得擅自离开岗位。

3.工作人员离开竞赛区域必须向负责人报告并得到批准,进出竞赛区域必须进行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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